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验班研究生会 工作条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验班研究生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法学院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学制的需要,提高法学院实验班学生在高年级阶段参与学生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法学院学生会服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学制全体学生及开展相关学生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第二条 本章程所规定的“学生会”包括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本科生学生会、实验班研究生会、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及班级委员会等学生自治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性质是在法学院党委领导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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