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巡察整改、深入推进成果运用,江西省赣州经开区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抓手,围绕集中整改前、中、后期,制定《关于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全周期管理,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现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供给您,请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分管领域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这是近日赣州经开区巡察机构向分管区领导下发的一份履责提示。
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从巡察反馈开始。反馈前,区党工委高位推动,向区领导下发履责提示,由区领导带队参加反馈会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反馈后,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被巡察单位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面对面提问题、手递手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集中整改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面对面”联合会审,增加巡察整改中期调研环节,规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全链条压责、全过程监督,构成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工作闭环,巡察整改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区党工委巡察机构牵头组建督导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质效及群众满意度等开展全方位评估。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函,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先后有7个单位党组织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通报,9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